新疆成为中石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2015-03-16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张雷 姚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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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石油已确定新疆为勘探开发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将拿出区内部分油田区块不超过49%的股权引入地方资本

中石油已确定新疆为勘探开发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将拿出区内部分油田区块不超过49%的股权引入地方资本。目前,中石油旗下第三大油田塔里木油田塔中区块已与新疆能源集团及阿克苏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勘探开发协议,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谢文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上述消息。他表示,此次率先开放的塔里木油田被经济学家称为中国西部的能源经济动脉,是中石油旗下的第三大油田,2014年油气产量当量达到2467万吨,连续三年增量超百万吨。

“塔中区块的合作开发已经达成协议,马上进入实施阶段,有望达到每年50万吨的油当量,初始投资在十几亿元,未来还将动态增加。”谢文彦说,新疆能源集团、阿克苏地区政府所占股份不到50%,中石油将与各方按照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分成。

与下游销售板块不同,上游石油勘探开发历来为中石油等央企所独占,这也是其实施行业垄断、控制油源的重要资本。此前新疆油气改革多停留在后端销售、炼油等环节。

据了解,中石油目前已选定新疆进行勘探开发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签订深化油气资源合资合作的框架协议,计划拿出克拉玛依油田、塔里木油田和吐哈油田三大油田的部分区块,与地方国有资本及民营资本合作开发,中石油所占股份将不少于51%,其控股地位不会改变。

“加快新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改革,旨在推进资源开发更多惠及当地”。谢文彦表示,中石油在推动地方资本参与石油勘探开发合作上,对国有、民营资本都持欢迎态度。但不容忽视的是,油气行业有着比较高的技术、管理、资金等门槛,所以在合作上需要秉承更为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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