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由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兼定额计价中心主任张某某受贿161.5万元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8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玉门石油管理局计划发展处副总工程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处副总工程师、副处长兼定额计价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张某某虽是副职,但实权在握,且任职期间,正值玉门油田大兴土木之时,其置国法党纪于不顾,贪欲随权力的增长而不断膨胀,大肆敛财,于十年之间,先后以过节、买房、买车、看病等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索取十余名工程商钱财三十余起,共计收受现金人民币161.5万元。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