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湖北襄阳受审

   2015-07-21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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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经过近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20日下午3时35分左右,审判长、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翀宣布,中国石油天

经过近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20日下午3时35分左右,审判长、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翀宣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休庭。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永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级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另案处理)等人索取或非法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56.3011万元。截至2013年8月25日,被告人王永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4245.5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王永春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油气田区块合作开发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被告人王永春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王永春作了最后陈述。他说:“我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没有异议,我的犯罪事实是客观真实的,真心实意地接受法庭的审判。我完全彻底地认罪悔罪,我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制裁。今后,我将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感谢办案检察官、法官始终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感谢我的两位律师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尽了最大努力。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新闻记者、各界群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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