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中石油西藏销售公司在区内117座加油站全面供应车用国Ⅳ柴油,标志着西藏自治区柴油进入国Ⅳ时代。
西藏销售公司严控过程风险,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车用国Ⅳ柴油升级置换平稳、有序、受控完成。这是继2013年10月1日西藏使用“国Ⅳ”汽油后又一次油品升级。西藏销售将进一步为西藏经济发展提供清洁动力,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绿色力量。
目前,中国石油所有加油站柴油储罐已全部储备车用国Ⅳ柴油,新购进的柴油全部是车用国Ⅳ柴油,且经过油品分析化验,均符合国家汽柴油标准。车用国Ⅲ柴油升级到国Ⅳ柴油标准,含硫量将从350毫克/千克降低到50毫克/千克,降低了85%。而使用车用国Ⅳ柴油后,按照西藏自治区车用柴油年销量56万吨计算,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0.12吨。此次油品升级,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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