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21日在第二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上说,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之势。
2008年商务部共审结案件17件,2009年80件,2010年117件,2011年1到8月已收到申报142件、立案118件,全年有望达到200件。
尚明分析指出,从案件交易金额看,在商务部已审结的反垄断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的交易金额在10亿元至100亿元人民币之间,约占35%,100亿元至1000亿元的案件约占15%,大于1000亿元的案件有8件。
从审查结果看,无条件通过的占绝大多数,禁止的仅1件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附条件批准的7件即英博收购AB啤酒案、三菱丽阳收购璐彩特案件、辉瑞收购惠氏案、诺华收购爱尔康案、通用汽车收购德尔福案、松下收购三洋案、乌钾收购谢钾案。
“对这些案件,为了消除竞争影响,根据具体情况,既有结构性救济,也有行为性救济,还有结构性和行为性相结合的救济措施。”尚明说。
尚明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总结办案规律,对已审结案件进行梳理,对属于同一行业案件的共性特点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