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三五”开局之年任务确定 电力油气铁路等试点混改

   2016-01-13 上海证券报

100

核心提示: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改试点示范刚刚步入2016年,改革信息就扑面而来。在

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改试点示范

刚刚步入2016年,改革信息就扑面而来。

在12日举行的国家发改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列出了2016年的改革清单。其中包括,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等。

“十三五”开局之年任务确定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具有良好的支撑基础和许多有利条件。李朴民说,“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世界经济继续深度调整,经济持续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动能转换衔接还存在多重制约,面临的环境仍较为复杂严峻,遇到的困难可能增多。”

李朴民表示,2016年发改委将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出台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利于激活市场、释放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努力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领域取得新的成效。

据介绍,2016年发改委将推进的改革包括,施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将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政府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实行网上并联核准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盐业等改革;继续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降低企业和居民负担;继续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李朴民表示,发改委要坚定不移去产能,将采取严禁新增产能、严格环保执法、加大政策引导、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等五大措施化解产能过剩。

接下来,“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过剩进行奖补。”李朴民说。

预计2015年经济增速7%左右

回顾去年,李朴民说,2015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计全年增速7%左右,与预期增长目标基本一致。就业形势稳定,预计全年新增1300万人左右。物价涨幅平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全年主要预期目标可以较好实现。这一切来之不易,包含了改革、创新和定向调控等多方的努力。”李朴民说。

以改革为例,2015年,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13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平均每天超过1万家。与此同时,2015年在财税金融、价格、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出台了一批改革举措。对外开放继续扩大,“一带一路”建设扎实推进,铁路、电力、钢铁等领域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步伐加快,新一轮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

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2015年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80个,总投资25159亿元。并且,发改委已连续两年推出重大工程包稳增长。截至2015年11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开工48个专项、304个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47099亿元。

在结构调整方面,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去年前11个月,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4.3个百分点,并且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首次突破50%。节能环保目标超额完成。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引导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发改委拟设立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案已正式获得批复,目前正加快推进引导基金理事会组建、管理公司招标等工作。

李朴民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对照“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预计经济社会发展24项主要指标基本都能完成,特别是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将超额完成,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一个大台阶,这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