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 火电发展过快致硫排放失控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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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昨日在国家环保总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说,“十五”期间,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同时,许多脱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

  据邹首民介绍,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49万吨(初步统计数据),超过总量控制目标(1800万吨)749万吨;比2000年(1995万吨)增加了约27%。

  就影响二氧化硫控制目标完成的原因,邹首民说,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他介绍说,国家环保计划中二氧化硫控制目标的确定是综合考虑了《“十五”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煤炭工业“十五”规划》和《电力工业“十五”规划》等作出的。但是,“十五”期间,国民经济保持年均9.48%的持续高速增长,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对能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十五”期间的能源需求弹性系数实际达到1.6,是规划预测的4倍。2005年全国的能源消费量达到22.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长了55.2%,其中煤炭消费21.4亿吨,增长了近9亿吨,增加量超出规划8倍;煤炭消费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68.9%,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同时,生产活动的整体技术水平较低,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

  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2000年,我国火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消耗煤炭5.8亿吨,到2005年,火电装机容量达到5.08亿千瓦,超过规划约1亿千瓦,消耗煤炭11.1亿吨,增长了近1倍。能源消费的超常规增长和火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是导致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与能源消费超常规增长形成对比的是,脱硫项目建设滞后于总量控制要求。“十五”期间,计划要求削减105万吨二氧化硫的任务只完成约70%(“十五”新投运的脱硫机组只有约2400万千瓦)。“十五”期间,国家未能在国债和环保补助金上对火电脱硫项目给予足够的支持。

  他说,电厂脱硫建设和运行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在脱硫市场突然剧烈膨胀的情况下,市场运作不够规范,造成脱硫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许多脱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建成后效率低,故障发生率高,达不到应有的脱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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