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按照《2016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关于“建立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与巡查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监测的质量控制,组织开展跨省区的污染源监测质量巡查与抽测”要求,国家环保部指定江西省环保厅技术人员,对巴陵石化的废水排放国控点进行现场抽测,全部合格。
本次抽测内容为在废水国控点抽测《合成氨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项目;每隔约2小时采集1组样品,1天内采集3组样品;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进行现场在线比对,并进行自动监测质控检查。
现场抽测组在巴陵石化供排水事业部云溪生化车间废水排放国控点进行取样检测,抽测内容包括COD(化学需氧量)、PH(酸碱)值、氨氮、氰化物等常规污染物指标。巴陵石化技术中心3次同步取样分析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明确本次抽测范围为四川、重庆、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等长江干流沿线的9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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