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炼原油进口资质尽管放开了8个月有余,但目前趋势看,这一政策正在被国家发改委收紧。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原油加工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地炼企业进口原油进行了规范,尤其对淘汰落后产能和炼厂盲目扩建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
自2015年起,中国的原油进口门槛在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的推动下不断下降。而国内炼油及成品油市场则释放出巨大的活力,过去默默无闻的民营炼油企业也开始逐渐活跃。
数据显示,在过去两年中,共计23家地炼申请约9170.28万吨的年进口原油使用权。其中有16家(共约6872.88万吨)走完全部流程,获得了进口原油使用权。以地炼大省山东为例,目前山东地炼加工原油占比提升至95%以上,其中进口原油加工量占比达到51%。
不过,与去年发改委对地炼进口原油使用权集中批复相比,今年政府的批复节奏有所放缓,到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只核准了3个地炼的进口原油使用权,而2015年则高达13个之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地区的地炼原油市场整体已经供过于求。因此地炼上岸审批的进程也从快车道转入了慢车道。近期,国家发改委运行局近期召集产业司、经贸司、能源局科技司,组织辽宁、山东、宁夏等地发展改革部门,石化联合会、以及已获准用油的地方炼油企业,召开“地方炼厂申报使用进口原油专题会议”,会议上明确了“坚决兑现淘汰落后产能承诺、杜绝盲目扩建炼油能力、承诺严格原油流向管理”等监管内容,可以说,在地方炼厂进口原油方面,目前的政策基调已经逐渐从“放”转向“收”,未来行业的重点将主要放在加强监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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