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 不合格率达8.4%

   2016-09-08 重庆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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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1季度我市汽车燃油箱产品质量监督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第1季度我市汽车燃油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抽查涉及两江新区、大足区、武隆县、沙坪坝区、万州区共5个区县6家企业的12个批次产品,检验合格11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6%,检出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依据主要有:GB 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和试验方法》CQXZ 08012-2015《重庆市汽车燃油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检验了燃油箱盖的密封性、燃油箱的振动耐久性、耐压性能、耐热性等主要指标。抽查了12个批次的汽车燃油箱产品,检验合格1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1.6%;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燃油箱盖的密封性能。其不合格原因在于:汽车燃油箱生产企业通常选择价格更加低廉的配套件,相应的产品质量也有可能带来更多问题,加上车企对于这些配套件的质量管控不够重视,导致不合格情况在的发生。

针对此次抽查存在的问题,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开展后处理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生产企业对配套企业的质量管控,以减少不合格的情况发生,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特此公告

   2016汽车燃油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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