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市两成车用油不合格

   2016-10-10 千华网

441

核心提示:日前辽宁市工商部门委托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鞍山地区销售的汽柴油进行抽样检测。抽检样品种类包括车
     日前辽宁市工商部门委托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鞍山地区销售的汽柴油进行抽样检测。抽检样品种类包括车用乙醇汽油(E10)(Ⅴ)、车用柴油(Ⅴ)、普通柴油。共抽检49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为24.5%。不合格项目包括柴油的酸度、硫含量,汽油的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硫含量不合格。       据介绍,如果柴油的酸度不合格,长时间使用会对发动机造成腐蚀。另外,柴油中的硫含量不达标,对机器零件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还会形成酸雨,污染大气环境。而汽油方面,如果乙醇含量不合格,将会导致汽油燃烧不完全,火花塞、气门、活塞顶部及排气管和消声部门易形成积碳,使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降低。另外,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为控制汽油中添加剂使用的重要指标,此项目不合格将影响发动机动力,增加油耗、汽车尾气排放物并加剧对环境的污染。目前市工商部门已对鞍山市区内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加油站进行了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处理中。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