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针对从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全面销售国V车用乙醇汽油、柴油,严禁经营销售低于国V的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这一规定,该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河南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测,对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有效监督,扩大辖区加油站监测覆盖面,加大成品油质量升级期间的监测工作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加大监测经费投入,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油品质量检测结果。该局将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等不符合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行为,同时,加大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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