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101家加油站销售的200个批次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开展质量抽检。依据GB 17930-2013《车用汽油》、GB19147-2013《车用柴油》,重点检测了车用汽油的辛烷值、馏程、溶剂洗胶质含量、硫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氧含量、锰含量和密度(20°C)等9项指标;车用(普通)柴油的氧化安定性(以总不溶物计)、硫含量、酸度(以KOH计)、铜片腐蚀、机械杂质、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馏程、锰含量和密度(20°C)和脂肪酸甲酯等13项指标。其中,车用汽油104个批次,所检车用汽油均合格,合格率100%;车用柴油96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合格率96.9%,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闪点和酸度。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成品油,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请及时举报。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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