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家化企通过高新复审

   2011-09-27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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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江西省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企业的52家企业通过了省级复审,将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高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经复审后重新命名。该批通过复审的企业包括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中材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化工医药新材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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