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品油出口贸易可搭退税快车

   2016-11-18 中国石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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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1月4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文称,自11月1日起,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而言,汽油、

11月4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文称,自11月1日起,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而言,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从历史角度来看,2000年我国GDP年度增长率超过8%,并于2007年达到14.16%,可谓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黄金期,在此期间工业、农业、建筑业及物流行业活跃度不断提高,从而带动柴油需求大增;另外,家用轿车的加快普及也令汽油需求显著增量。为了改善国内成品油供不应求的情况、引导国内成品油流向,我国从出口退税作为切入口,2003~2006年是成品油出口退税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段,在此期间出口退税政策共进行了四次较大调整。

而历时十年,国际石油市场与我国成品油市场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供应过剩成为油市新常态。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原油需求增速远远低于产量增长。而国内经济自2010年进入艰难的转型期,实体经济受到明显冲击,我国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但成品油炼油产能却依旧保持快速增长,导致我国成品油供不应求逐步转变成供应过剩。尤其是国际原油在2014年下半年出现断崖式下跌之后,我国成品油批发市场遭受重创,行情一落千丈进入“低油价”的新常态。为了缓解国内成品油日益严重的供需矛盾,我国在出口这条路上开始“开绿灯”,这一政策调整将继续为我国成品油出口创造良好条件。

一方面,成品油出口退税率提高对成品油出口,尤其一般贸易形式成品油出口利好。这一政策意味着时隔十年后,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增值税恢复了全额退税,意在通过税收调节,鼓励炼油企业加大成品油出口力度,来缓解国内炼能过剩现状。

结合当前情况来看,我国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需负担超过2000元/吨左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所以国内油企普遍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免税)出口成品油以减少税收负担,2015年,我国以来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成品油占出口总量的94.5%。但来料加工需向商务部申请配额,并且操作流程较长,手续烦琐。今后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实现退税,将为我国成品油出口创造良好条件,预计后市成品油出口仍将继续增加。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仍然有不确定性。这次税收激励只是增值税范围内的出口退税,消费税是否退税仍然不得而知。尤其近年来,我国成品油消费税不断提高(汽油1.52元/升,柴油和航煤1.2元/升),低油价下,占到成品油价格的20%~30%,对炼油企业成本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单纯依靠增值税完全退税,而不考虑消费税退税的情况下,对相关炼油企业的提振效果仍值得观察。

今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出口尤其柴油出口猛增。1~9月,我国成品油出口总量为2677万吨,同比大幅增长58.7%,月均成品油出口达到300万吨左右,刷新历史同期最高纪录。分品种来看,在我国柴油需求萎缩的情况下,今年柴油出口猛增,超过航煤出口量,成为拉动成品油出口增长的重要力量。1~9月份我国柴油出口累计为1079万吨,同比大幅上涨148.1%;此外,同期煤油出口为905万吨,同比略增6.5%;汽油出口为639万吨,同比增长72.2%。(王佩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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