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委托管理加油站迸发新活力

   2016-11-17 中国石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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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1-10月,广东石油委托管理加油站油品零售销量和非油品基础类销售同比增幅分别为3.59%和38.3%,比全省加

今年1-10月,广东石油委托管理加油站油品零售销量和非油品基础类销售同比增幅分别为3.59%和38.3%,比全省加油站平均增幅分别高2.25%和16%。委托管理加油站迸发出新的增量活力。

强化风险防控,为委托站提供健康发展土壤。广东石油出台委托管理配套办法14项、模板15份;统一合同文本,结合广东实际,从制度管理、财务资产管理、油品业务管理、非油品、安全环保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约定,使委托管理合同更加明确和全面,同时将配套管理制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并对加油站的后续管理和用工管理进行了有效规范,完整的形成了加油站委托管理的系统机制和闭环工作流程,为委托站的健康发展提供土壤。

深化委托站培训,增强受托方抵御风险能力。今年以来,为提高受托方业务和管理素质,广东石油在市公司对受托方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的基础上,组织501名受托方负责人开展了6期委托站素质提高培训班,对安全、税务、法律责任、监管方式、契约化管理等课题进行了培训,省公司分管领导亲自授课,采用军训化管理,全面增强了风险防范、财务规范、资金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利用验收检查契机,深化委托站规范管理。今年9月,该公司利用销售公司开展的加油站委托管理验收检查契机,先后开展了委托站自查、市公司交叉检查、省公司抽查和接受销售公司的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整改验收,有效提升了委托站现场管理水平,10月份委托站神秘顾客测评同比增幅5.8%,得分高于自营自管站0.5分;同时回头看,总结分析委托站在日常运作中的共性问题,利用2014年试点委托管理加油站合同期满的时间,重新梳理、修订、完善加油站委托管理合同和相关管理制度,近日重新下发了《委托管理加油站指标测算管理办法》、《委托管理加油站现场监督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的修订版,进一步深化委托站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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