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晋江市联强加油站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2016-11-29 商务部

57

核心提示:闽商务网市场〔2016〕39号晋江市联强加油站有限公司: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闽商务网市场〔2016〕39号

晋江市联强加油站有限公司: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晋江市联强加油站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高伟琪,经营地址为晋江市安海镇外曾村,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萍,联系电话:0591-87270273。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7日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