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消息,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石化)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90万吨/年(360万吨/年、230万吨/年各1套),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74
发改委消息,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核查评估,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石化)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90万吨/年(360万吨/年、230万吨/年各1套),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