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网站22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严格限制燃石油焦发电项目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石油焦是石油炼制过程中的副产物,具有含碳量高、硫分高、含有重金属化合物的特点,作为工业燃料时多为高硫低品质石油焦,其燃烧发电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易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应严格限制以石油焦为主要燃料(石油焦占比大于20%)的火电厂规划建设。
通知强调,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禁止审批建设自备燃石油焦火电(含热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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