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监办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管

   2016-12-28 新疆日报

7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新疆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于今年年中起开展了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10月企业完成自查,11月召开了企业座谈会,12月组织专家组完成现场检查。

    此次监管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炼油企业制定、落实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情况;保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建设、投资等进度完成情况;国Ⅴ标准车用油汽柴油供需情况等。本次抽查涉及新疆区域内国有炼油企业5家,地方炼油企业1家,成品油销售企业2家。5家国有炼油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项目9项,完成固定投资约18.459亿元,所有项目于10月底全部完成,并按计划生产符合国Ⅴ标准油品;油品销售企业于11月20日完成管道、油库、加油站升级置换工作,为自治区12月1日所有加油站挂牌销售国Ⅴ标准油品奠定了基础,新疆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此次升级后油品硫含量由50mg/kg降到10mg/kg,降低了80%。
      通过此次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有效实施,对改善新疆区域大气环境,保持一片碧水蓝天,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