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合格率90.3%

   2017-03-01 青海新闻网崔永焘

40

核心提示:记者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6年,青海省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的质量监管,对青海全省车用汽油
    记者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6年,青海省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的质量监管,对青海全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油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测,合格率为90.3%;不合格率为9.7%。       据悉,为确保抽检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青海省工商局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招标2016年度青海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单位资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设备实力、抽样检验服务能力、综合报价情况等邀请专家进行评标。       同时,通过各部门数据比对,建立了加油站动态监管台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摸底,详细记录各加油站点的基本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储油能力、进油渠道等,为重点行业的精确监管奠定了数据基础。       青海省工商局还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油品检测指标,按照青海省加油站分布的密集程度,划分两家承检机构抽检区域,组织专门力量配合抽样。以社会加油站为重点,按照抽检覆盖面不低于当地社会站点总量的50%的目标,并将去年抽检中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消费者投诉或举报过的加油站点,作为必抽站点,开展了抽检工作。       据统计,2016年,青海省工商部门对全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油品共抽检433个批次的样品,经检测,合格391个批次。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