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2017-03-29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6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3月28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   QQ图片20170329083956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