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福建省销售的成品油质量必须升级为国五标准。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6年福州市市监局对全市营业中的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质量进行了全面抽检,其中,8个批次抽检不合,涉及7家加油站。
2016年福州市市监局对全市营业中的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质量进行了全面抽检,共计抽检264个加油站,抽检成品油样品312个批次,检出8个批次成品油不合格,其中汽油不合格项目为辛烷值不达标(会导致发动机爆震);柴油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超标,且超标30倍至145倍。对这8个批次不合格成品油,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部依法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0.26万元。
从地域分布来看,在抽检的264家加油站中,五城区76家,占总量的28.8%;七县(市)188家,占总量的71.2%。检出的8个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7家加油站,全部都位于县(市)乡镇的民营加油站。而不合格样品主体具有双重特征,即均为乡镇加油站且同时是民营或集体经营加油站,不合格油品品种主要是车用柴油。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成品油市场呈现出市区绝对数量小、密度大,乡镇绝对数量大、密度小的特点;三大国有石化公司加油站占优势多数,其他性质加油站(主要是民营和集体经营加油站)占明显少数,在这次抽检的264家加油站中,三大国有石化公司合计占总量的59.5%,市场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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