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石家庄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拟加强对加油站(点)水污染的防治,改善石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一律使用双层油罐;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由单层更新改造为双层,或单层油罐完成防渗池建设。
文件指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各加油站(点)业主单位具体实施。
在不改变加油站(点)的布局,及油罐的容量、排列位置和方向、输油管线走向的前提下,按照更新改造步骤,对现有储油罐及管线进行防渗改造。对需改变加油站整体格局、进出口位置、油罐容积和位置,以及因安全问题进行大规模改造、在原址翻新重建的,要严格按照加油站(点)原址改扩建审批程序,报市成品油主管部门审批。
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方案》中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快推动,确保辖区内所有站(点)完成改造任务。市商务局要及时了解掌握进展,加强督导调度。市政府办公厅视情况通报进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施工前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加强预前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改造工程,特别是涉及储量及工艺线路改变项目的安全监管及审批,杜绝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各县(市)、区成品油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加油站(点)借油罐更新改造之机,私自改扩建和边施工边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审批进度。各县(市)、区环保及成品油主管部门,每月3日前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市商务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更新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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