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巡查组巡查发现的油气管道隐患和监管问题整改要求,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云南省质监局于3月17日和22日派出检查组对德宏州、昆明市油气管道有关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针对有关油气管道企业还未开展检验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中石油等相关企业对已建成但未经监督检验和未定期检验的油气管道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定期检验(全面检验);二是各油气管道建设、安装、使用单位要立即对正在建设和已投入使用的油气管道进行分类,正在建设和建成未投用的要尽快申请监督检验,已经检验的在用管道要向监管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已制定检验计划但还未实施检验的,要及时与检验单位协调尽快开展检验;三是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详细的长输油气管道检验计划并上报,严格计划实施,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检验。
下一步省质监局还将进一步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通报属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认真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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