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龙达石油化工码头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厅受理了江西龙达石油化工码头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王建辉 电话/传真:0791-86222769
附件:公示材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0日
江西龙达石油化工码头工程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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