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一蟊贼5次盗窃同一家加油站下水道铁质护盖26块。3月14日,这个“痴心贼”因犯盗窃罪,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张某系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楼村无业人员。2016年4月25日凌晨4时许,张某骑三轮车窜至埇桥区曹村镇镇南一中石化加油站,趁无人之机,将该加油站下水道的铁质护盖盗走3块。同年5月4日凌晨,张某骑三轮车再次来到该加油站,将下水道的铁质护盖盗走7块。当月6日、9日、19日,被告人张某又3次盗窃该加油站下水道的铁质护盖16块。当月1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其犯罪所用的三轮车扣押。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张某5次将这家加油站下水道价值676元共计26块铁质护盖盗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的同时,还判令张某退赔被害人单位6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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