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国家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250元和235元,调整后,我区、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为7510元和6640元。现将我区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17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我委将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运行情况,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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