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2017年委托随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2017-05-16 湖北省工商局官网

105

核心提示:2017年3月27日3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委托随州市工商局对随州市成品油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
    2017年3月27日—3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委托随州市工商局对随州市成品油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者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邮件无法送达,现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随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咨询。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