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2017-06-21 绥化日报 孙红卫 赵洪秋

113

核心提示:6月21日,从6月19日开始,绥化市由商务、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环保、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两个联
    6月21日,从6月19日开始,绥化市由商务、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环保、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两个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市10个县(市)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从6月1日起到8月末,绥化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为期3个月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此次整治工作分启动、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整顿成品油经销企业侵犯商标专用权,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流动加油车安全隐患问题;无审批手续的成品油生产经营等问题。依法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打击无审批手续私设撬装设备、油罐等销售成品油、擅自建设加油站点和储存网点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以及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点、油库,以及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加强成品油购销监管,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督促成品油经销企业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保障安全合法的购销渠道。查处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特别是不合格油品,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行为。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的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缺斤短两,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行为,以及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加油站不符合消防及安全部门要求,未安装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系统和未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等行为。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