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吉林省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工作,净化终端市场环境,依据《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经吉林省政府同意,2017年7月1日起,由吉林省商务厅牵头、会同吉林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七个方面:一是落实吉林省政府148号令和油品升级工作要求,围绕实现全省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和供应符合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对销售非标油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二是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证照,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对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三是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取缔;四是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五是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六是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油行为,依法查处;七是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限期整改。
吉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全省范围内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确保国V标准乙醇汽油封闭运行,全面促进吉林省国V乙醇汽油销售,积极构建安全、环保、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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