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进行抽检

   2017-07-13 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王芳 霍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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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11日,为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缺斤少两、掺杂使假、以
    7月11日,为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缺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障消费者用到“放心油”,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海南省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万宁市工商局对辖区内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检验。           抽检中,市工商局采用双随机的方法,随机抽选3组执法人员,并从辖区内34家加油站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选出中石化海南万宁山根加油站、中石油海南万宁大茂加油站、万宁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和乐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委托海南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其销售的汽油和柴油进行取样检验,共抽检样品6个(汽油3个,柴油3个),分别抽取中石化海南万宁山根加油站的0号柴油和92号汽油, 抽取中石油海南万宁大茂加油站和万宁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和乐加油站的0号柴油和95号汽油。         在抽检的同时,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和各项制度。取样抽检严格按照法定抽检程序进行,对成品油进行取样并密封后,由抽检人员、经营者、见证人分别在产品质量取样单上签字确认,由检验机构检测,待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此次成品油抽检,旨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和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如检验出存在不合格成品油,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将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来,市工商局共对辖区内34家加油站中的17家加油站的车用汽柴油进行抽检,共检测样品34个(柴油样品17个,汽油样品17个),并立案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汽油案,罚没金额4.757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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