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22号)要求,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第3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截至10月13日,有关抽样、检验等工作都严格依法进行完毕。
本次抽检在7个区、县抽查了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在内的73个加油站,其中中石化38个加油站,中石油9个加油站,社会加油站26个;共抽取149个样品,其中车用汽油样品83个,车用柴油样品13个,普通柴油样品53个。
本次检验单位选用有检验资质的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承担。样品抽取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样品封存严格履行确认程序,由工商局、承检单位、加油站三方共同签字。样品抽取依照随机性原则,统筹兼顾企业规模,力争全面反映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状况。
样品检验严格按照相应商品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确保了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
本次抽检的149个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总合格率为100%,无不合格样品。
按照国家、省、市成品油质量升级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必须销售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此次抽检中发现大部份加油站已经提前置换了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其硫含量不大于10 mg/kg,苯含量和烯烃含量、芳烃含量符合国六标准要求,普通柴油的硫含量也大幅降低,油品质量普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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