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是河北省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民生,关乎河北省经济发展,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今年以来,河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任务落实,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以超常规的措施、超常规的手段、超常规的力度,将“霾”阻断在市场流通领域,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打好蓝天保卫战。
明晰职责定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八部门配合实施,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同时,省工商局配合省交通运输厅,严厉打击加油站(点)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年初开展“红盾治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河北省工商局制定了劣质散煤和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劣质散煤和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形成了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省工商局又印发了全省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2017—2018年秋冬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协调联动抓落实
6月26日、9月22日,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分别就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和打好“百日会战”给河北省重点市的市长致信,倡议切实加大散煤运销环节监管力度,打好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在完成好劣质散煤管控牵头任务的同时,省工商局以“红盾治污”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协调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先后派出10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市场监管进行督导检查。11月初,刘云峰带队赴唐山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效果明显。此外,省工商局与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车用汽柴油质量和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成品油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执法联动,收到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11月底,全省共抽检散煤6831批次,主体抽检覆盖率达100%,取缔无照经营网点2380户,停业整顿125户,立案1164起,没收劣质散煤9254.8吨,罚没款623.4万元。全省共抽检成品油22628批次,其中车用汽油合格率为97%,车用柴油合格率为86%,立案1343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0份,没收劣质油品847.2吨,罚没款1410.8万元。
加强督导严追责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河北省工商局提出三项要求,加强督导整改,严格追责问责。一是严格督导督查。按照劣质散煤管控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列出督导清单,一个县区一个县区督导,一个网点一个网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不打招呼不事先安排,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能过关。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由一般性的开会布置向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转变,由一般性要求向精准发力上转变,切实解决上急下不急、干部急企业不急、工作方法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最基层问题。三是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要求,对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实行双向问责。
按照《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河北省工商局对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治理明确追责指标,加大追责力度,对综合排位后一位的交“一问责八清理”办公室进行重点通报;对完成任务疲于应付、责任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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