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局关于直接组织实施2017年度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鄂工商函〔2017〕49号),2017年下半年,省工商局分别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门、恩施等地直接组织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共抽检成品油商品208组,检验项目合格202组, 合格率为97.12%,较上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
一、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稳步提升
本次抽检车用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104组,检验项目合格103组,合格率99.04%,较上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抽检柴油(含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84组,检验项目合格79组,合格率为94.05%,较上半年提高5.16个百分点;抽检润滑油20组,检验项目合格20组,合格率为100%,较上半年提高2.86个百分点。从抽检的整体情况来看,我省流通领域油品商品质量稳步提升。
二、检验项目不合格油品问题相对集中
(一)不合格的检验项目较为集中。本次抽检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成品油商品共6组(其中:车用汽油1组,车用柴油5组),车用汽油检验不合格项目集中为硫含量;车用柴油检验不合格项目集中为硫含量(2组)、闪点闭口(2组)、密度(1组)。汽柴油中硫含量超标,不仅容易腐蚀发动机机件,影响发动机使用寿命,而且容易造成大气污染,影响生态环境;车用柴油闪点(闭口)偏低,影响油品在运输、储存、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容易因敲击、碰撞等原因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车用柴油密度过大,可能造成车辆因不完全燃烧而冒黑烟、积碳等,造成发动机磨损,还会导致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污染环境。
(二)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相对突出。本次共抽检86家加油站的188组汽柴油商品,6组检验项目不合格汽柴油商品均抽自社会加油站。少数社会加油站,特别是位于乡镇、城乡接合部等偏僻地区的社会加油站,由于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对油品质量把关不够严格,或存在侥幸心理以次充好,违规销售劣质油品谋取利益,致使少数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不合格成品油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省工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成品油商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件:2017年下半年省工商局直接组织实施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经营者名单
http://gsj.hubei.gov.cn/wcm.files/upload/CMSegs/201712/201712210240045.doc
湖北省工商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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