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浙江边防总队直属支队官兵在违法船舶上贴封条 浙江边防总队直属支队乍浦边防派出所半个多月时间里克服重重困难,成功破获嘉兴海域首起非法买卖成品油案件,涉案的近300吨非法成品油被依法没收。
登船查封、蹲点抓人、开船抽油,今年1月底至2月上旬,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直属边防支队乍浦边防派出所克服重重困难,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成品油案件,从一条搁浅的船舶上当场查获成品油近300吨。
非法买卖成品油,一直是边防部门严防和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一,这也是杭嘉海域破获的首起该类案件。昨天,乍浦边防派出所对外披露了该案的详情。
今年1月25日深夜,在全省边防开展的“今冬明春沿海治安管控专项行动”中,乍浦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掌握杭州湾海域顾山岛附近海域有一条搁浅船舶,存在非法买卖成品油之嫌。这一情况引起了乍浦边防派出所的高度重视,由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当即成立。
目标船舶搁浅在海边滩涂,受限于潮水水位、风雪天气、缺少船舶等客观条件,办案民警几次尝试登船无果,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只能轮流24小时值班备勤看护。直至1月30日,成功登船,发现船上有油舱14个、油管8根,从而认定该船系油料运输船。天气依旧恶劣,船体又处于倾斜状态,为了确保案件顺利侦破,专案组人员克服困难,当天便完成了对14个油舱的抽样取证,并对船舶进行了查封。成品油抽样被第一时间送往杭州检测,经鉴定,为0号柴油。
此时,又一个难题摆在面前。“嫌疑船舶上没人,如果找不到嫌疑人,只能以无主公告的形式办理该案,这样办理时间跨度长,至少需要大半年,而且会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乍浦边防派出所干事李斌说,“只有尽快找到嫌疑人,才能顺利办结案件。”
不过,专案组的脚步并未因这一难题而停下。潮水即将迎来大潮期,嫌疑人会不会趁涨潮设法登船?如果推测成立,这将是打破办案僵局的最好契机。“哪怕有一线机会也不能放过,我们继续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特别是加强夜间巡逻。”李斌说。
转折点很快来到,1月31日凌晨2点左右,两个黑影出现在岸边,巡逻民警高度警惕,立即上前询问,对方支支吾吾,有重大嫌疑。经进一步信息比对和案情研判,专案组于2月1日上午在海盐县一宾馆内将包括船老板王某某在内的6名人员抓获。
涉案的这6名人员均是温州文成人,这条载有成品油的无名船舶系其中的王某某刚买来不久。经查,今年1月17日,王某某以四千余元一吨的价格从某海区上的大船上购买400余吨柴油。当晚,王某某安排驾驶员苏某某驾船前往取油并支付货款190余万元,期间未办理任何购买手续。
“1月20日凌晨在返回途中搁浅,驾驶员对水域情况不熟悉,操作上出现一定问题,船只发生故障失去动力,而且船体发生了倾斜,漏掉了部分油品。之后,船老板王某再雇佣渔民船只将船拖到了顾山岛附近海域,想等修好船后再次启程,并准备在杭州湾海域这一带找买家。”李斌说。
2月3日,乍浦边防派出所联系海事部门,再次登上涉案船舶,在克服潮水水位等实际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海事船舶、渔船将涉案船舶移靠至海盐海事码头。2月9日,这起前后耗时半个多月时间的案件终于画上句号,当天,在边防、海事、渔政、中石化等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顺利完成了持续6个多小时的抽油工作,共从涉案船舶上抽取出近300吨成品油。
《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公安边防部门查获无合法齐全手续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涉嫌走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海关统一处理。海关总署、公安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严格查禁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无合法、齐全手续的,由海关、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无合法、齐全手续的成品油依法予以没收,不得罚款放行。
根据上述规定,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直属边防支队最终依法对王某无合法齐全手续购买的成品油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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