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零时2分,沈阳市长白北路中国石化加油站的前台收银员,在省国税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出了当日第一张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也是我省对成品油企业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升级后开出的首张成品油发票,标志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要求在我省顺利落地。
按照国税总局2018年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据悉,本次升级共涉及我省8000家企业,为保证成品油纳税人3月1日起能够正常开具成品油发票,全省国税干部下发了1个整体实施方案和9个具体落实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发票升级相关工作。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