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环境保护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511264777@qq.com,传真:76668369,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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