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清单中正式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这意味着届时我国成品油终端市场将全面向外资放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在2017年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资限制措施逐渐从180项左右减少至60多项,减少近2/3。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的63条减至48条,在汽车、农业、能源等22个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专家分析,在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总体宽松的背景下,加油站对外资的进一步放开,将加剧成品油终端市场竞争。未来石油企业的竞争力将体现在价格、品牌和服务的综合实力上。
据悉,2018年版负面清单将于7月28日开始实施。在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在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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