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表。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表: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8年7月23日24时起执行)
品名 |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
最高零售价格 |
元/吨 |
元/升 |
0号柴油(Ⅴ) |
7795 |
7895 |
8195 |
7.03 |
89号汽油(Ⅴ) |
8840 |
8940 |
9240 |
6.87 |
92号汽油(Ⅴ) |
9394 |
9494 |
9794 |
7.4 |
95号汽油(Ⅴ) |
9949 |
10049 |
10349 |
8.02 |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销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3.0号柴油(VI)价格暂按0号柴油(V)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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