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周口市中心城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26”城市提前供应国六标准油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965号)精神,按照《周口市工商系统2018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辖区内7家加油站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指标主要是: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闪点(闭口)和研究法辛烷值。
目前抽检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经营者,分局已责成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将抽查检验合格的成品油结果公示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抽检车用汽油1个批次、车用柴油1个批次,抽检结果合格。
2、周口市银河加油站,抽检车用汽油1个批次、车用柴油1个批次,抽检结果合格。
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周口石油分公司周商大道加油站,抽检车用汽油1个批次,抽检结果合格。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第二加油站,抽检车用汽油1个批次,车用柴油1个批次,抽检结果合格。
5、周口市豫龙石油有限公司,抽检车用柴油1个批次,抽检结果合格。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川汇分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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