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原油田供气分离移交实施协议签约仪式举行,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甲方、移交方)、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乙方、接收方)、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丙方、运营方)、濮阳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丁方、见证方)共同签订《中原油田供气分离移交实施协议》。
此次移交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甲方将燃气管理处供气涉及的业务及资产(含在建工程)移交给乙方。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供气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甲方将燃气管理处供气业务及涉及资产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再根据有关协议约定,将资产注入丙方。
关于业务移交,协议规定,甲方将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燃气管理处负责供气的66个职工家属区及24个非油田职工家属区(共107528户)的供气管理业务移交给乙方。乙方负责将接收到的业务委托丙方运营管理。资产移交后,丙方与濮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濮阳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燃气管理处原特许经营权和经营区域由丙方承接,甲方配合。供气业务正式交接完成前,甲方负责供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气费收缴等工作。甲方将引进外部天然气、置换气销售平台结算业务移交给丙方,其他业务管理模式暂保持不变。甲方将燃气管理处为采油厂生产供气的业务移交给丙方,结算方式暂保持不变。
对于人员安置问题,丙方根据现有业务及工作量,拟安置工作人员约200人。管理人员优先在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燃气管理处公开招聘(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安置的管理人员除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采取三种方式安置移交业务涉及人员:移交划转,遵循“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在移交方、接收方和从业人员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丙方与划转人员重新建立劳动关系;阶段性调动,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部分现有从业人员,录用到丙方管理岗位上人员可阶段性调动到丙方工作,具体协议另行约定;业务承揽,本着“业务交,市场留”的原则,丙方委托甲方负责燃气业务运行维护,业务承揽人员由丙方制订用工标准,燃气管理处合理安排,具体协议另行约定。
除移交方式、移交内容、人员安置之外,该协议还就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资金及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与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作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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