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自10月1日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正式委托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 据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委托下放后,责任同步下移。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法行使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陕西省商务厅要求,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由商务、规划、国土、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管的重大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资料立卷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市级商务局审批的项目,须按要求及时向省商务厅进行备案。 同时,陕西省全面加强对市级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省商务厅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告各市级加油站立项审批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审批的,省商务厅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或撤销不当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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