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开放脚步不停歇 原油期货走向“相通共进”

   2018-11-14 人民网

78

核心提示: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的这一规律,在国际经贸发展史上不断得
    “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       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的这一规律,在国际经贸发展史上不断得到印证,“各国削减壁垒、扩大开放,国际经贸就能打通血脉;如果以邻为壑、孤立封闭,国际经贸就会气滞血瘀,世界经济也难以健康发展。”       开放,为经贸打通血脉;流动,为资产增添价值。今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脚步不停歇:沪港通深港通扩容、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逐步放开、外资私募入华、A股纳入富时罗素指数、QFII与RQFII外汇管理制度调整、QDLP与QDIE试点额度增加、沪伦通加速落地。       这其中,原油期货作为首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上市,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上市百日交易量达世界第三       作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原油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占据重要位置。纽约商品交易所的WTI原油期货和洲际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期货是目前交易量最大的两个原油期货品种,也成为指导全球原油现货交易定价的重要基准。       作为第一大原油进口国,我国每天原油进口量达800万桶,对外依存度接近70%。但长期以来,主要原油期货市场集中在欧美,难以反映亚太地区原油供需关系。建立国内原油期货市场,增强原油定价主导权,成为监管与市场的共识。       经过多年研究论证与技术准备,今年3月26日,原油期货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上市之前有些境外投资者不太看好这个合约,但推出后交易量挺活跃,交割也比较顺利,境外投资者的看法也有所改善,整体来说评价都挺积极的。”中银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策略主管傅晓表示。       上市仅百日,上海原油期货的日成交量已超过迪拜原油期货合约,成为亚洲市场交易量最大的原油期货合约,仅次于纽约和伦敦两大老牌基准市场的交易量,跻身全球交易量前三。       截至10月12日,按单边统计,原油期货累计成交量1463.70万手,成交金额7.32万亿元。单日成交量平均10.92万手,最高达到21.12万手;单日持仓量平均1.59万手,最高达到2.50万手;单日成交金额平均546.09亿元,最高达到1232.30亿元。       “上市半年多来,上海原油期货市场实现了开户数量的稳步增长和境外客户参与度的逐渐增加,并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陆丰介绍,期货期权杂志(FOW)还将上海原油期货评为“2018年度亚洲地区新上市最佳衍生品合约”。       在浙商期货能源研究员汪文林看来,上市半年多,不管是内外市场的联动性,还是价差结构,上海原油期货市场越来越趋向合理,从炼厂、贸易商,到各类型投资者,参与的热情也越来越大。       价格发现功能初步体现       9月7日,上海原油期货市场首行合约SC1809顺利完成实物交割业务。从期货设计的角度来看,原油期货业务实现闭环,体现了首个期货品种合约价格发现功能得以实现。       由于期货市场通过公开竞价交易,因此可以认为形成较为公平、透明的价格。“目前,已有联合石化等石油公司采用上海原油期货合约价格作为基准价购买和销售原油,说明其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功能发挥正在逐步显现。”上期所副总经理滕家伟表示,原油期货的基本运行制度、国际化制度、跨境监管的设计和技术系统对接等方面已经经受住了市场的初步检验。       汪文林也表示,随着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超大型炼化厂投产,他们在原油期货套期保值方面经验丰富,如果类似的需求方能更多参与进来,将进一步增强上海原油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从长远来看,上海原油期货是完全可以引领亚洲原油定价的。       不过,从首次交割的情况看,每桶488.2元/桶的交割价格(约合71.5美元/桶),比同期国际现货市场迪拜油价低4.67美元/桶。上海原油期货市场交易价格与实际交割价格的差别,一定程度反映出市场对远期价格的预期与实际供需之间不完全一致,同时,也反映出上海原油期货市场运行时间较短,在运行规则特别是原油定价机制的形成方面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       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也提到,价格发现这一功能完全体现,还需要再经历一段时间。       做市商制度弥补流动性缺陷       “总体来看,上海原油期货的流动性充裕,但流动性的连续性还可以再提高。”傅晓表示,目前存在的不足是合约90%的流动性集中在近月,中间会有间隔,远月合约的流动性不高。       10月11日,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从具备资格条件的机构中招募原油期货做市商。       业内人士分析,做市商作为交易中间商,连接不同时间进行交易的客户,使投资者有意愿交易时可以找到对手方,能够提升标的交易流动性和市场透明度,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做市商制度通过改善标的合约活跃度,能够促进品种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的发挥,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要提高各方的参与度,特别是境外资本的投入,在这一方面有关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免的措施,希望未来能有更多境外机构的加入。”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常清还表示,要大力培养价格发现者和价格趋势的引领者,建设人才队伍,为整个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服务。       各方呼吁尽快出台期货法       除流动性仍存缺陷外,期货交易市场上位法的缺失也成为境外机构参与上海原油期货市场的一大障碍。       “目前原油期货交易市场的法律基础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我国应该把它上升为期货法,因为境外的投资者特别关心原油期货市场的合法性,包括一些基础制度设计,比如说中央对手方制度在现有的期货交易条例里面是没有体现的。”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表示。       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期货部总经理助理梁毅近期也呼吁,希望从顶层设计涵盖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现有市场自律规则衍生品方面的法规,出台《期货法》。       不止是学界和业界,监管部门也在呼吁尽快出台期货法。       全国政协委员、时任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2018年两会期间就表示:“我今年的提案是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期货法尽快出台。”       “对海外投资者来说,其合规机构会审查市场的投资环境,如果法律缺失,会影响他们参与这个市场的积极性,在期货法出台之前或会选择观望。”姜洋透露,此前IMF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对中国期货市场进行了测评,其他都基本符合标准,风险控制得也不错,但是,中国的期货法规在法律层级上还太低。       关于目前期货法的最新进展,他透露,去年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已经做完,现已进入新的程序中。       在9月举办的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开幕式上,证监会主席方星海表示,《期货法》是业界关心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集中精力把《期货法》的立法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