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经信委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22号)和2018年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相关要求,济南市经信委会同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第5次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同时,长清区和济阳县对本辖区内加油站点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抽检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概况
市、区两级共抽检119个加油站的140个样品,其中车用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样品118个,车用柴油样品22个,车用尿素样品18个。
二、抽检结果
共检出1个车用柴油样品不合格,受检加油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东耀加油站,地址位于长清区平安办事处平安医院后50米,不合格项目为闪点。
三、结果处理
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经信部门将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目标,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成品油零售批准经营证书》暂缓年审,限期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重复抽检等工作手段,确保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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