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起 安徽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成品油

   2018-12-18 合肥地铁报

163

核心提示:近日,合肥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转发安徽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
    近日,合肥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转发安徽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根据《通知》,2018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完成油品置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相比国V油品,国VI油品颗粒物排放降幅可达10%,将大幅度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       油品升级置换期间,国VI与国V油品能否混加?据专家介绍,国VI与国V油品主要差异在于进一步降低不良成分的含量,混合使用不影响车辆性能,更换油品时无需清洗油箱油路。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