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环保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转发安徽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根据《通知》,2018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完成油品置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VI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相比国V油品,国VI油品颗粒物排放降幅可达10%,将大幅度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
油品升级置换期间,国VI与国V油品能否混加?据专家介绍,国VI与国V油品主要差异在于进一步降低不良成分的含量,混合使用不影响车辆性能,更换油品时无需清洗油箱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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