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年石油行业十大新闻

   2019-01-10 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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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8年,油气在历经三年多低价格、低回报的寒冬,行业逐步回暖,中游管网改革也有实质推进,互联互通更进一
    2018年,油气在历经三年多低价格、低回报的“寒冬”,行业逐步回暖,中游管网改革也有实质推进,互联互通更进一步,下游市场也愈发规范,市场形成良性竞争,国际石油网小编带您一起回顾2018年石油行业都有哪些大事件吧!       1、成品油消费税有了新规矩       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被看作是成品油市场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预示着石油天然气改革已经加快推进。       从3月1日起,纳税人在开具成品油发票时,须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该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该类别油品总量。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785500.shtml       2、多部门联合开展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1月26日,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存在违反认定情形的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规范200万吨/年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违反产业政策,正在新建、改扩建的炼油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建;对缺少开工生产手续的炼厂,责令停产,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开工生产;对未按期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的炼厂,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完成升级后方可继续开工生产;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税收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作出行政处罚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罚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并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依法依规对收赃销赃炼油企业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796612.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3、中国海油完成我国最长海底管线自主铺设       2月28日,深水起重铺管船“海洋石油201”完成南海东方13-2气田海域195公里的海底管线铺设。此次铺设距离相当于北京到天津距离的2倍,是我国迄今为止自主铺设的最长海底管线。它的完工不仅填补了国内长距离海管作业空白,也标志着我国海底管线铺设能力跻身世界前列。       2012年投用至今,“海洋石油201”27次刷新我国海管铺设纪录,其中,日铺管速度最快突破6公里,创我国海管铺设最快速度纪录;海管铺设深度最深达到1409米,是我国海管铺设最深深度、世界第二“S-LAY”海管铺设深度,推动了我国海管自主铺设能力达到亚洲领先、世界先进水平,为我国海洋油气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09359.shtml       4、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获税收政策支持       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通知,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20076.shtml       5、原油期货上市推动成品油价格改革       3月26日,原油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能源交易所挂牌交易。原油期货的上市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原油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原油期货作为我国国际化的商品期货,是我国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的探索和窗口。原油期货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大有可为,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重要体现。原油期货的上市,也为期货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23247.shtml       6、中国石油全面销售国Ⅵ成品油       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截至12月24日,中国石油两万多座加油站全面销售国VI高清洁汽柴油,较国家要求的2019年1月1日的截止日期,提前1周时间。此外,随着2018年12月15日湘潭支线成品油置换完毕,标志着中国石油成品油长输管网全部完成国VI油品置换。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56523.shtml       7、我国取消外资连锁加油站控股限制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取消外资连锁加油站超过30家需中方控股的限制。这意味着我国油气下游销售领域完全放开,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将吸引更多的投资,最终让消费者从中受益,拥有多样化选择并享受到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但同时,也意味着国有、民营和外资“三分天下”的油品终端市场竞争更趋白热化。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56522.shtml       8、强化监管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8月3日,8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无歧视地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国家鼓励和支持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逐步实现油气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阻碍符合规划的其他天然气管网设施的接入,并应为接入提供相关便利。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43779.shtml       9、中国第四桶油正式出炉       12月9日,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ADNOC)官网宣布,振华石油正式接手中国华信持有的—ADNOC陆上石油区块的4%权益。此番举措,将会给振华石油额外带来每年至少320万吨的产量,加上振华石油目前的1000万吨产量,将使其正式超越延长油田的1120万吨的产量,跻身我国第四桶油!       振华石油接手的陆上区块位于中东油气富集的鲁卜哈里盆地,包含14个油田,油田构造整装、储层物性好、油品优质。目前合同区块内油田是阿布扎比迄今为止已开发的最大区块,占全国油气储量和产量的一半左右,并处于提高产量的黄金时期,新井产量高,生产成本低,目前年产量达到惊人的9000万吨,并计划在5年左右提高年产油量至1亿吨以上,并持续稳产!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53844.shtml       10、中国版原油期货上市交易       2018年3月26日,我国首个国际化期货品种--原油期货正式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中国版原油期货合约设计方案最大的亮点和创新可以用17个字来概括,即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原油期货的上市交易,必将弥补现有国际原油定价体系的缺口,增强我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文章链接:http://oil.in-en.com/html/oil-2817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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