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何某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上诉人姜某某等人的成品油非法经营案件,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也是浙江首例宣判的成品油(柴油)非法经营案。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非法经营成品油,不仅严重冲击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还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2017年7月28日,金华地区赤松附近一非法柴油窝点业主在抽压柴油时发生爆炸,业主当场全身烧伤70%~80%。 “成品油管理无小事”,一直以来,金华公安毫不放松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扣押收缴了一批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打击处理了一批为首的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个非法站点,就是一颗“炸弹” 成品油市场乱象,在全国不少地区存在。曾几何时,金华作为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消费对象,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馍馍”。 经过改装的非法加油车停靠在城乡接合部,不时有人向停留的车主询问“要不要加油?很便宜。”物流基地、建筑工地,一辆辆“厢式货车”上门服务“加油”……这是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场景,甚至一度还出现在简易店铺门口排起长龙等候加油的“壮观”场面。 金华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张辉介绍,自2015年底起,省政府统一部署国V车用汽柴油供应,浙江省守法经营单位均按照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 然而,由于不同品质油品之间存在高额差价,非法经营获利高,加上沿海走私油相对便捷、违法成本低,不少地方陆续出现不少非法流动加油车、无证站(点)和自建罐。 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包括非法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改装油罐车、非法改装配送车等。 非标油、走私油、调和油……非法销售的成品油来源多种多样,品质根本无法保证,成为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有害汽车配件、污染大气环境。 “从业人员未经业务培训,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把家安在储油罐上,就在床边加油。非法油罐车普遍集中于城乡接合部、物流园区及工地附近,隐蔽性强,相比固定经营点,流动加油车的危害更大,犹如游走于城乡之间的一颗颗‘移动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金华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副支队长朱志祥说。 2017年3月,永康查获一个非法窝点的油品闪点只有38℃,已接近汽油。操作稍有不慎,极易引发起火或爆炸事故,酿成悲剧;2017年7月28日,金华地区赤松附近一非法柴油窝点业主在抽压柴油时发生爆炸,业主当场全身烧伤70%~80%。近期兰溪非法经营改装车的自燃事件,也是险象环生。 试水侦办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 危害不言而喻,非法经营的“黑油站”却生意红火,利益驱动是最主要的诱因。储油设施、加油设备简陋,以次充好,成本低,让经营者有利可图;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让消费者觉得捡了便宜。“其实使用非标油的车辆容易造成发动机故障、燃油系统损坏,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真是得不偿失。” 事关民生大事,管起来还是放任自流?张辉觉得作为经文保支队的领头人,有责任担起这份重担。 违法形式多样、整治监管难度大、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现实状况不容乐观。根据规定,零售加油许可需要商务、工商、安监核发相关证件,同时需经国土、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验收。这就意味着,打击“黑油站”,必须加强执法、形成合力。 从全省实际情况来看,尚无联合整治的规章可循。 涉成品油违法犯罪适用那条法律?多年来打击涉油案件公检法的意见分歧如何解决……从法律层面来说,张辉考虑的东西更多。 探索先试。聚焦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法律适用难题,与检、法机关对接、沟通,在证据收集、案件定性以及批捕、起诉、审判方面形成一致意见;接下来的培训会,让办案民警对涉油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心中有底。 2018年10月,《关于办理涉油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下发,这个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纪要,解决了多年来打击涉油案件公检法意见分歧的难题,为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涉成品油案件提供了可依据、可操作的金华范本。
执法机关查处难度大 办案民警介绍,为了逃避责任,不法分子可谓想尽了招: 想方设法规避商务、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的监督,开办加油点、储油点不经审批或以经营燃料油或润滑油名义获取营业执照实则销售成品油。 “黑油站”大多集中在省与省接合部、城乡接合部及大型物流基地等地,且较为隐蔽。 在一些“黑油站”内,悬挂或张贴有中国石化或中国石油的标识,对外宣称是中国石化或中国石油的批发销售点,实际上却是冒名顶替的“李鬼加油站”。 他们也会从当地石油公司买一些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掺合着卖。一旦有检查,可以拿出正规进货记录和发票应付。 有的则打着新能源或者燃料油名义,在未取得成油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汽柴油。 相关职能部门各管一项、职能单一,无法形成合力统一执法,在一定程度了给违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这无疑给民警的侦查设了道道关口。 张辉介绍,长期在金华营运的物流车辆约为7000辆,点多、面广、量大。而且非法加油车随意性、流动性大,非法加油点、储油罐隐蔽性强,监管和执法难度较大。涉油违法犯罪人员警惕性高,一有风吹草动立即转移,侦查取证困难。 另外,如今,市场监管部门对燃料油站点营业执照取消了前置审批环节,目前金华市有数百家燃料油经营企业。利用这一漏洞,客观上存在以燃料油销售站点的名义违规开展油品买卖行为,存在消费者事实上购买燃料油充当柴油使用现象,在“合法”外衣掩护下,增加了执法机关查处难度。
一个个移动炸弹被拆除 面对查处难度,民警没有退缩。各县市公安联合工商、安监、石油销售企业等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买、运、储、用”等各流程环节发现线索,一查到底。 2017年4月,磐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当地多家工地的铲车、挖机使用的油并不是来自加油站,而是来自磐安冷水、窈川的成品油售卖点。两个售卖点的老板是张某、郑某,经常开着自己改装的运油车送货上门。 4月23日,民警对两个售卖点进行突击检查。张某、郑某称卖的是燃料油,但经过检测发现,售卖点内的成品油为柴油,并且没有达到国V标准,硫含量严重超标。郑某、张某被民警带回调查。 经讯问,民警查到这些油来自武义县的一家成品油售卖公司。5月31日,民警掌握该公司非法售卖成品油的行为后,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成品油150余吨、油罐车两辆,抓获老板曹某等4人。 曹某曾经给别人开油罐车,见成品油售卖生意利润大,于2016年3月辞职,在武义开了一家成品油售卖公司。曹某的公司办下来时,经营范围规定为燃料油,并没有售卖柴油的资质。但为了赚钱,曹某“挂羊头卖狗肉”,做起售卖柴油的生意。 曹某的油来自山东一些成品油售卖公司,经过简单过滤,这些油的售价低于市场价1~2元,销往到丽水、磐安、永康等各地。由于没有严格处理程序,曹某的油没有达到国V标准,里面的硫含量严重超标,不仅污染大气环境,更影响机器的使用寿命。 截至2018年底,金华全市共破获涉油案件7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9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9人,行政处罚17人;扣押油品1972.46吨,油罐147只,油罐车145辆,捣毁窝点70处。在强力围剿下,金华市的成品油市场整治走在全省前列,全市30多次联合整治行动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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