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当涂薛津加油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代码:2019-340506-52-02-018484]
[项目代码:2019-340506-52-02-018484]
博望区发改委: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加油站项目的请示》(博发改〔2019〕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强水污染治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建设当涂薛津加油站项目(项目代码:2019-340506-52-02-018484)。
项目单位为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三、建设规模:该企业拟在博望区建设薛津加油站项目,拟建站房204平方米,罩棚228平方米,设置4台双枪加油机,30立方双层油罐4具,占地面积176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的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按《招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有:《关于中石油薛津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表〔2017〕202号)、《薛津加油站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告知书》(马安监危化储存(安设)备字〔2017〕17号)、《薛津加油站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马住建消审字〔2019〕第003号)、《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加油站项目申请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专家、评审签到表》、《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当涂薛津加油站土地证》(当国用(2010)第083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芜湖中油石油有限公司在营业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