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日前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下发的《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介绍,并表示我国将全面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允许民企、外资企业等社会各界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此消息一出,立刻在业界引起广泛讨论,专家表示,此举乃我国油气上游领域的重大利好,但深入落实仍需配套政策支持。
《意见》细则可圈可点
据了解,《意见》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三大方面内容,11条具体改革内容。
其中,在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方面主要有两项重大改革。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
二是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根据油气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技术特点,针对多年存在的问题,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大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全面放开油气勘探开采市场,将有利于更多市场竞争主体进入我国油气上游领域,提高油气勘探开发效率。
深入落实仍需配套政策支持
在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明确除协议出让外,对其他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要想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取得良好效果,还需要国家层面出台完善的矿业权出让配套政策。”中国能源网总裁冯丽雯表示。实际上,矿业权招标试点工作在我国早有尝试,但就目前来看,实践结果距离预期还相差较远。
据了解,2012年第二轮页岩气招标时参与投标的企业有83家,其中有16家企业中标19个区块;2015年新疆首轮常规油气招标时参与投标企业13家,其中有3家企业中标4个区块;而2017年12月新疆第二轮常规油气区块挂牌出让,只有7家企业参与,中标3个区块。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有所下降。
“招标区块资源条件不好、地质勘探资料无法共享是制约新进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张大伟表示,受限于三大石油公司未将部分油气区块的地质资料共享,导致中标主体无法得到地质资料数据,不得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重复先前油企的地质资料收集工作,影响实际工作开展进度。
冯丽雯建议,应对国内油气地质资料管理加以完善,石油企业对达到规定年限的勘查开采资料应考虑无偿提供社会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做无用功,同时拿出有前景的油气区块对社会资本招标,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张大伟还指出,伴随着矿业权的全面放开,工程服务市场也要随之放开,同时建立油气矿业权流转制度和油气矿业权评估指南,培育油气矿业权评估机构和队伍,完善油气监管制度,加快试点建设以及财政资金支持等才能确保油气上游市场全面放开真正落到实处。